关于做好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招生办,市实验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下称公费定向)招生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分别为惠来县10人,大南海区2人,共12人。招生院校及专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校代码8880012,专业代码003)。
二、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具有揭阳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填报志愿
公费定向志愿与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同时填报。考生凭户口簿与身份证办理志愿确认手续。
四、录取与合同签订
市招生办在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考成绩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下同),投13个考生档案供招生院校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后,要在入学报到前与培养院校和培养计划来源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培养协议书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选择确定与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培养协议。
五、其他事项
公费定向招生未尽事谊,按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27号)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有关文件:
1.关于开展2018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8年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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